一般违法行为有: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司法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