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售卖假烟如何处罚1、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如果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二、卖假烟不满2千怎么处罚卖假烟不满2千处于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卖假烟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明知对方造假烟的情况下提供场地,构成共同犯罪,触犯生产伪劣产品罪。租赁房屋需约定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改变用途。若用于经营需办理登记,需事先核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擅自改变用途,承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解约权。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明知对方造假烟的情况下提供场地的,可以按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租赁房屋要约定房屋用途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结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对方造假烟并提供场地,可按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罪。租赁房屋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用途,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如需将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办理注册登记等,应事先核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擅自改变用途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和解约权的产生。承租人若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用途,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明知对方造假烟的情况下提供场地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以按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种观点: 明知对方造假烟的情况下提供场地,构成共同犯罪,触犯生产伪劣产品罪。租赁房屋需约定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改变用途。若用于经营需办理登记,需事先核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擅自改变用途,承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解约权。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明知对方造假烟的情况下提供场地的,可以按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租赁房屋要约定房屋用途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结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对方造假烟并提供场地,可按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罪。租赁房屋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用途,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如需将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办理注册登记等,应事先核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擅自改变用途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和解约权的产生。承租人若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用途,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如果贩卖假烟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